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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漳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年04月16日 浏览量:502 来源: 南漳教育信息网 作者: 【字体:

南教发〔2021〕29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县直各学校(单位):

现将《南漳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3月17日

 

 

 

南漳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升我县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水平,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者,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在立德树人工作中承担着重要的使命。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长期以来,我县广大教师严谨治学、教书育人,涌现了一大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教师,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和赞誉。但是,也必须看到,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还存在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和薄弱环节:有的教师“四个意识”淡漠,缺乏坚定的理想信念;有的教师“庸、懒、散”问题突出,精神懈怠,工作责任心不强,敷衍塞责,不思进取;有的教师教学方法简单粗暴,言语中有侮辱、挖苦学生,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有的教师不遵守职业道德,参与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有的教师从教行为不廉洁,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更有甚者,极个别老师酒后上课、酒后驾车、公众场合带彩娱乐,极大的损坏了人民教师的形象。为切实解决当前出现的一些师德师风突出问题,引导广大教师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四有”(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好老师标准和“四个引路人”(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要求,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必须从战略高度和全局角度充分认识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及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教师〔2018〕16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8〕18号)等文件精神,以建立健全师德师风长效机制为基础,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为抓手,以完善师德师风考核办法为保障,大力提升我县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水平,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

(二)工作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新时代要求,着力解决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引导全县广大教师坚持“四有”好老师标准和“四个引路人”要求,造就一支适应新时代南漳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创新型教师队伍。

三、工作重点

(一)健全学习教育机制

确定每年9月为“师德教育活动月”。将师德师风教育摆在教师工作的首位,把理想信念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职业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各学校师德师风培训每学期不少于8学时,要立足校风教风现状与教师自身从教实际有机结合,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政策法规,采取实践反思、典型案例评析等多种形式,鼓励将教书育人楷模请进课堂,用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丰富学习的内容,增强师德师风教育效果,提高教师依法施教、文明执教的水平,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教师观和学生观。

 加强专题教育和日常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教师全员寒暑期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和日常师德师风教育制度、新教师岗前师德师风教育制度、班主任上岗师德师风教育制度。把教师职业理想教育、学术规范教育、法制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师德师风教育内容。

 扎实开展教师师德师风承诺制度。学校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时,教师要与学校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

 实行教师宣誓制度。除每年开学时举行教师誓词宣誓活动,新教师入职时必须进行师德宣誓,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树立立德树人、依法执教的理念,深刻理解人民教师和国家公职人员双重身份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

(二)构建宣传引导机制

将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列入年度学习教育重点。做好宣传解读,坚持全覆盖、无死角,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真正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维护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各学校要广泛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开展多种形式的正面宣传。各级各类学校要普遍设立师德师风展示栏,将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展出,定期更新,用身边的典型引领教师敬业奋进。利用宣传栏、微信、QQ等各种宣传阵地和新闻媒体,通过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师德标兵巡回报告等形式,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教书育人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

(三)规范考核评价机制

 规范考核机制。以《襄阳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为基准,各学校要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方案,采取学校评价为主,参考社会评价意见的方式,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评分细则,每年对教师师德师风进行考核,要将考核结果纳入教师个人档案,并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建立“教师师德师风电子档案”。各学校要为每位教师建立“教师师德师风电子档案”,实行老师诚信档案与个人人事档案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对本校教师的师德师风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尤其是教师在管理班级、教书育人等方面有优秀师德师风表现的要适时记录,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要在其档案中记录并进行警告提醒。各学校的“教师师德师风电子档案”的建立、管理要落实到实处,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更新,要与学校的绩效考核进行有效融合,切忌流于形式。

 加强督导考核。协同县教育督导办公室将各地各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内容,把师德师风建设情况作为学校发展性评价、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四)完善表彰激励机制

完善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师风表彰奖励纳入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范围。建立健全县、镇、校三级师德师风表彰机制。县教育局每年组织开展评选“教书育人楷模”“学生喜爱的好老师”等活动。

 纳入教师管理。将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范围,将师德师风考核优秀作为年度考核评选优秀等次的必备条件。将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作为各级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干部竞聘的必要条件。同等条件下,师德师风表现突出的,优先评选。

(五)强化惩戒处罚机制

 严格实行师德师风失范“一票否决”制。在评先评优、职称晋升中,凡师德师风考核达不到合格等次的,实行“一票否决”。

 严格惩处办法。对于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要态度坚决,一查到底。一经查实,要视情节轻重,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警告、记过、撤职或降低岗位等级直至开除处分,同时,与其绩效考核、年终目标考核挂钩;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建立问责制度。要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等失职失责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责任。

(六)落实监督投诉机制

 健全监督体系。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将自查、排查、社会监督多种方式结合起来。学校定期排查师德失范隐患,采取合理方式向学生及学生家长调查;要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及网上举报平台,畅通渠道,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监督和举报。

建立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掌握师德师风信息动态,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努力将各类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影响较大的突发师德师风违规事件,要从重从严查处并及时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加强沟通,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加强问题分析处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从群众举报、上级转办件中梳理汇总涉及对教师投诉的事项,并对这些投诉信息进行统计归类,经过查实后,定期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全县各地各校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大事,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工作首位,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全过程。要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各类学校党政负责人是教师师德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师德师风建设。

(二)经费保障。各镇(区)、县直学校要加大师德师风建设经费投入力度,设立专项经费,便于师德师风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以及开展活动、表彰优秀师德典型等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需要,为师德师风建设提供保障,营造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良好环境。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