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春季全县学校食品安全联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南教发〔2021〕30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全县学校食品安全联合检查的通知》要求,县教育局、县市场督管理局组建联合检查组,分两个组四个专班于3月22日至31日,对全县93所中小学、14所公办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等方式,对全县81个学校食堂及41个学校商店的供餐资质、制度建设、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原料控制、加工制作控制、设施设备配备及运转情况、餐具和炊具清洗消毒、校内食品销售、宣传教育等开展了全面检查,并逐校现场反馈了检查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二、主要成绩
1、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增强
通过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培训,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开辟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专栏、板报等途径广泛宣传教育,学校食堂、商店管理和从业人员对“一法三规”即《食品安全法》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湖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等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责任,增强了食品安全意识,提升了食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全县所有学校食堂商店,都具有合法资质。81个中小学和11个公办幼儿园食堂中A级9个,占9.8%;B级58个,占63%。
全县绝大多数学校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校长亲自抓,分管副校长具体抓、校领导陪餐等工作机制已成常态。
2、食品安全管理机制日趋完善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都建立了食品安全责任制,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健全了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日常监管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进食堂检查,并认真记录《学校食品安全日检查记录台账》。校长每周进食堂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及时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隐患,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3、硬件条件逐步改善
通过新建和改扩建,学校食堂功能区普遍增多,食品加工处理流程日趋合理,做到了主副食保管室分设,粗加工、切配、烹饪区基本分开。普遍使用电磁灶、油气灶、蒸饭柜、餐具消毒柜、专用留样柜、冷藏冷冻柜、抽油烟机,不锈钢操作台、水池、餐具、炊具等,大多数学校食堂防鼠、防蝇、防尘设施基本配套,食堂卫生水平进一步提升。学校商店基本做到了生活区、储存区、营业区分开,货架货柜亮化。
4、加工过程控制进一步规范
从业人员都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穿戴工衣工帽口罩,实行晨午检,能够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实行了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和登记入库管理,能够量出为入的采购,部分学校肉类和蔬菜做到了当天进当天用,保证蔬菜和肉类的新鲜和质量好。食品原材料储存做到了主副食保管室分设,主食隔墙离地存放,基本做到了蔬菜装筐上架保管。加工过程能够做到粗加工、切配、烹饪区域分开,荤素、生熟的清洗、切配、盛装工具分开使用。许多学校使用了保温车存放熟食,保证学生就餐时食品的温度适宜。食品留样有标示、有记录、品种齐、数量足、时间够,做到了专人专柜保管。公共餐具清洗、消毒流程规范。食堂环境卫生,厨具整洁。排水排污实施设备配套,卫生责任区划分明确,责任到人,环境卫生水平全面提升。
总的来看,胡营中学、花庄中学、肖堰中学、安集中学、清河中学、薛坪中学、职教中心、肖堰小学、九集小学、涌泉小学、武东小学、城关中心幼儿园、峡口中心幼儿园等学校食堂布局比较合理,功能室比较配套,管理制度健全,过程管理比较规范,重视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
三、存在问题
1、组织管理、制度建设重迎检轻实用
部分学校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没有根据学校实际,操作性不强,不利于规范管理。许多管理规章制度挂在墙上、存在档案室里,只在迎检时拿出来使用。从网上下载原文照搬,有些专业用词早已过时,如“食品卫生”早在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就不再使用, 正确用词是“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法》内容只有一般的规范性要求,没有如何考核评价兑现,形同虚设;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只有简单流程描述,没有分组分工、岗位职责、人员名单、当地医疗机构联系电话等,不能够有效实施。
2、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管理不实
一是大多数从业人员都是当地农民工,文化程度和专业素质偏低。主要表现在卫生习惯不好,导致操作间内凌乱无序,不戴口罩、工帽,配戴饰品等。
二是晨午检项目不全,监管不实。有的一天只有一次体温记录的;有的只记录体温,没有对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症状的检查记录;有的弄虚作假,超前填写检查记录。
三是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没有切实结合食堂操作流程,依据操作规范开展定期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建立切实可行的操作规则,导致从业人员工具随便用、物品随意放。有的从业人员用在盆里不流动水清洗留样盒,清洗后直接放在地上,再放进消毒柜。
3、食堂布局不合理、功能区不配套
学校食堂新建和改扩建中聘请的设计人员不了解或缺乏相关知识,没有学习《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湖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部分学校校长和分管领导既没有认真对照“一法三规”审阅设计方案,也没有争取监管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指导,草率在设计方案上签字,导致学校食堂建设布局不合理,功能室不配套。按照“一法三规”要求,学校食堂应按照人、货分进,食品生进熟出的单一食品加工处理流程,设置标准齐全的功能间。主要包括更衣消毒间、主食保管室、副食保管室、冷藏间、面点间、粗加工间、切配间、烹饪区、蒸饭间、备餐间、消毒间、洁具间、司务室等,最新要求还应该设置快检室。目前的现状是许多学校只有3到4个功能间,摘菜、洗菜、切菜、炒菜、卖菜都在一间房子内,交叉污染严重,食品安全风险大。
4、防鼠、防蝇、防潮、防尘意识薄弱,管理不规范
一是部分学校“四防”设施不配套。在防鼠、防蝇方面,要求操作间、保管室对外开的门、窗、洞、口等都必须设置挡鼠板、防鼠网、防蝇纱网纱窗纱门或门帘,在操作间和餐厅设置灭蚊灯、灭鼠夹等。但部分学校挡鼠板高度不够(低于60厘米)、排烟口、下水道口没有安装防鼠网或网眼小于6毫米,个别学校“四防”设施损坏后没有及时维修。在防潮方面,没有固定的米面放置台架,不能够保证隔墙离地;蔬菜没有拆除原有包装,装筐上架存放;辅料没有装箱上架标示。在防尘方面,部分学校没有按照规定要求使用不锈钢网罩盖熟食,仍旧使用塑料网罩,违反食品安全规范要求。
二是管理使用不规范。少数学校食堂在人员加工过程中为了进出方便,将挡鼠板拿掉放在一边,纱门或门帘撩起来;开玻璃窗没有关闭纱窗,没有起到挡鼠、防蝇的作用。蔬菜直接放在地上或没有拆除原包装后装筐上架,不能够通风透气,容易腐烂变质。
5、采购管理索证索票不规范,检验入库不精细
一是大米检验报告与大米等次、品名和出厂时间不相符,如采购二级大米索取一级检验报告,当时生产出厂的大米索取的去年的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内部检验报告代替第三方检验报告等。
二是检验入库不精细,如包装上没有生产日期或生产日期明显超出保质期,猪肉有检疫报告但没有检疫章。入库台账记录不详实,留有空白或使用省略号,不能有效追溯货物来源。
6、管理和从业人员对新概念新要求把握不准、落实不力
一是对“五常、6T”不清楚,五常即常整理、常整顿、常清扫、常清洁、常提高,6T即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天改进。二是对餐厨废弃物(厨余垃圾)处置要求不清楚,现阶段全县没有建立专业回收公司,基本要求是将水篦出倒入下水道,其余部分放进垃圾桶随垃圾清运。三是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形式化,没有认真对照要点和要求仔细查看,不能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7、学校食堂监管和量化分级工作不细不实
镇区市场监管所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不够深入细致,一是检查间隔时间长,二是现场检查指出的问题不具体不全面,甚至不专业。
全县92个公办学校食堂中,A级9个,B级58个,C级食堂15个占16.3%,甚至还有10所学校食堂没有量化分级。量化分级标准不统一,同等级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相差甚远。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健全学校管理机制
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学习“一法三规”,结合学校实际,修改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要保证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不只是迎检资料,而是切实可行的管理工具。
2、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根据市教育局统一安排部署,积极争取县政府资金支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现对全县学校食堂全天候全过程社会化监督,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3、落实问题整改
一是对照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检查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建立问题清单,实施销号管理,学校建档备查。二是镇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落实食堂量化分级管理。三是对照本通报,结合学校实际,再自查,发现问题再整改。确保通过整改,切实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隐患。
4、强化督导检查
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十日内,各镇区市场监管所和中心学校要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整改情况开展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组织专班对各镇区、县直各学校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再通报,并将通报结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
南漳县教育局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