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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南漳县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年07月07日 浏览量:567 来源: 南漳教育信息网 作者: 【字体:

南教发〔2021〕52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

进一步扩充全县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资源不断创造良好教育条件,县教育局将在全范围内遴选、命名第二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现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置遗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博物馆、生态保护区、自然景区、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示范性农业基地、科研院所、知名企业、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基地等资源单位。

二、申报类别

(一)优秀传统文化类。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非遗场所等资源单位,能够引导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坚定学生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二)革命传统教育类。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等资源单位,引导学生了解革命历史,增长革命斗争知识,学习革命斗争精神,培育新的时代精神。

(三)国情教育类。包括体现基本国情和改革开放成就的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知名企业、大型公共设施等资源单位,能够引导学生了解基本国情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激发学生爱党爱国之情。

(四)国防科工类。包括国防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科研院所等资源单位,能够引导学生学习科学知识、培养科学兴趣、掌握科学方法、增强科学精神,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和国防意识。

(五)自然生态类。包括自然景区、农业基地、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基地等资源单位,能够引导学生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带领学生参加各种劳动实践,培养学生自理能力和劳动意识。

(六)综合实践类。包括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综合实践基地等资源单位。

三、推荐条件

基地主要指各地各行业现有的,适合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活动的优质资源单位。该单位须结合自身资源特点,已开发或正在开发不同学段(小学、初中、高中)、与学校教育内容衔接的研学实践课程。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1、资质条件。具备法人资质,有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等,认真执行相关行业标准;有经正式批准的发展规划,开发建设符合规划要求;正式运营1年以上,管理规范,无行政处罚、重大质量投诉、不良诚信记录、经济纠纷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有车、船等运输工具的,运输工具和司乘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保障运输安全;提供餐饮的,应具有餐饮、卫生相关许可,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有针对学生研学实践的减免优惠政策,原则上门票价格应低于社会旅游团体价格和学生门票优惠价格,对家庭困难学生有明确的费用减免政策。有承接100人以上中小学生旅游团队的经验。

2、基础设施。日常运转经费能够足额保障,且保障机制健全;基础设施建设良好,有供学生教学、活动、体验、休整的场所,达到相应场所建设标准,能够满足不同天气下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需求。有与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相匹配的教学设施和器材,且各项教学用具、器材性能完好。区域内安装有录像监控设备,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录像监控,影像资料保存30天以上。突出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地带设安全防护设施。设立医务室,配备医务人员。周边有医院。

3、组织管理。成立专门的研学实践教育管理机构或部门,有能为学生提供服务的专业团队,相关人员具备与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与素质,建立涵盖教学、行政、学生、安全、合同等完整的管理制度体系。研学服务符合《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 054-2016)、《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GB 19085)要求。领队、研学导师、安全员和讲解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应具备教师资格证、导游资格证,或具有经相关专业培训的技能资质。基地应定期开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并有详细培训档案。

4、研学课程。有从事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专职队伍,能够设计规划课程和线路,能够组织中小学生集体实践,开展研究性学习。根据《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课程指南(试行)》要求,结合基地实际,设计开发适合不同学段学生、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突出襄阳本土特色的课程。每一个项目课程方案原则上以半天为单位时间,课程内容与基地内参观路线联结度高,设计合理、顺畅。应具备至少1个主题,开设课程不少于6门。

5、安全管理。基地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订立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配备数量充足的安全管理人员,设有专门的安全应急通道,有安全监控系统并确保各类安全设施运作良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具体方案。基地应购买责任险,并主动提高责任险保额。

四、推荐与认定

(一)推荐流程。各镇(区)中心学校组织本管辖范围内资源单位进行申报,每个镇(区)推荐基地1~2个。请各地于7月31日前将推荐表和汇总表的纸质和电子材料报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联系人:邹险峰 李汉碧 邮箱:nzsxzxf@163.com  电话:15172552123 、15971132138。

(二)现场考核。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专家评审组进行现场考核,并综合评定分数。

(三)认定授牌。经现场考核后被初步确认的基地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后正式发并授牌。

(四)动态管理。基地实行可进可出的动态管理,每两年开展一次专项评估,对发展缓慢、品牌退化、社会反应不良的单位,予以整改通报或取消称号。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动员本地社会效益好、示范作用强的各类单位积极申报,共同推进全中小学生研学旅行顺利开展。

(二)强化指导。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基地单位的指导,对照推荐条件,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主题课程开发和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学生到基地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基地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基地单位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宣传,引导家长、社会正确认识研学旅行对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争取各界的关心支持。

 

附件:1、南漳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推荐表

     2、南漳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推荐汇总

 

(附件下载不了的,请联系青少年活动中心。联系人:李汉碧,联系电话:1597113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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