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0—2021学年度全县教师交流工作及交流教师考核情况的通报
南教发〔2021〕72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教师交流工作精神,严肃交流工作纪律,加强交流教师管理,推进教师交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促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均衡、快速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20至2021学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南教发〔2020〕43号)要求和《南漳县交流教师考核办法(修订稿)》(南教发〔2015〕22号),县教育局组织专班,对2020—2021学年度全县教师交流工作进行了检查,对交流教师个人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检查和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一学年来,全县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加强宣传,积极选派交流教师,工作上严格要求,生活中悉心照顾;教师响应号召,积极参与,克服困难,服从管理,认真工作,全县教师交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个别学校超额完成交流任务。大多数单位和学校都严格按照交流指数选派了交流教师,其中板桥镇超额完成交流任务;九集镇、巡检镇、肖堰镇、清河区较好的完成了交流任务;九集镇九集初级中学较好的完成了镇区间的交流任务。
2、交流教师服从学校安排。一是主动承担教学工作任务。城区间交流和镇区间交流的15名教师,在交流学校承担的都是语文、数学等主要学科,多数还兼代其他学科,工作量在学校平均工作量以上。中心幼儿园交流到徐庶学校的部分教师,在承担主学科教学的同时,还承担了班主任、备课组长、年级主任等工作。二是能认真落实教学常规。所有交流教师均能按照落实常规“二十”条要求,学校每月有检查记录。九集中学交流教师豆秀琴不仅认真落实常规,而且把大量休息时间用来辅导学生,培优转差工作得到了师生好评。三是克服困难,坚持出全勤。九集中学交流教师戴德中在一次到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在伤未全愈的情况下,立即返校上课,师生深受感动。
3、对交流教师关心照顾到位。一是落实了交流教师的交流待遇和每月2次往返必需的交通费,有的学校还专门安排车辆接送交流教师,保证了在校工作时间。二是每名交流教师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交流接收学校进行考核后按标准发放。三是在交流教师的食宿生活等基本保障方面,接收学校视交流教师为亲人,优先保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均给予了关心和照顾,让交流教师能安心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交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少数学校和部分交流教师仍然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1、选派交流教师存在应付思想。一是在人员安排上“久拖不决”。个别学校迟迟不能安排出交流教师,导致交流教师在开学后才到岗,既打乱了接收学校的工作安排,也不利于发挥交流教师的作用,对交流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二是工作执行上“知难而退”。某个乡镇在交流工作中以种种原因为借口,对交流政策没能落实,对交流任务没有安排。三是在交流质量上“滥竽充数”。个别派出学校,为了完成交流任务,安排了教学水平低下、规矩意识不好的教师去交流,对教师紧缺的接收学校带来更大压力。
2、部分学校制度宣讲不到位。学年初各学校要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交流工作相关政策和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接收学校没有组织全体教师学习相关交流工作政策,也没有对交流教师进行岗前谈话或宣讲学校规章制度,不少交流教师反馈仅知晓接收学校的考勤、会议制度,对教学等其他方面的基本制度均不了解。同时派出学校未对交流教师进行集体谈话,也未与接收学校进行组织交接,造成学校和学校教师与交流教师存在一定的误解,导致个别学校有不愿与交流教师搭班任教的现象。
3、派出学校与接收学校管理不到位。有的学校在派出交流教师后不闻不问,从不沟通,对教师的交流情况缺乏监管,导致部分交流教师混天度日,想去就去,想走就走。如跨乡镇交流至巡检完全小学的教师,连续几年都存在个别教师交流一两个月,就以病事假为借口再也不去交流。
三、检查、考核的结果
经县教育局考核组和各镇(区)中心学校认真考核,30人被确定为优秀等次,89人被确定为合格等次。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引领作用,不断促进全县教师交流工作科学规范,持续发展,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响应号召,主动交流,无私奉献的参与热情,经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对武安镇中心学校等8个教师交流工作先进单位和黄家军等30名教师交流优秀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不断进取,再创佳绩,为推进南漳教育事业持续、均衡、快速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交流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名单;
2、交流教师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2021年9月9日
附件1:
2020—2021学年度教师交流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8个)
武安镇中心学校 九集镇中心学校
李庙镇中心学校 巡检镇中心学校
清河区中心学校 板桥镇中心学校
九集镇九集初级中学 九集镇涌泉初级中学
二、优秀人员(30名)
城关镇(3人):黄家军 龚 雪 周小艳
武安镇(4人):陈维海 程宗华 刘再波 杨国华
九集镇(6人):豆秀琴(跨乡镇) 戴德中(跨乡镇) 高玉华 庞丹君 罗 丽 陈官梅
李庙镇(2人):刘聪颖 王亚鑫
长坪镇(1人):杨春鹏
板桥镇(2人):张辉英 张红云
巡检镇(4人):付小霞 杨 徐 李晓飞 王会萍
东巩镇(2人):廖恒垚 冯月芹
肖堰镇(2人):刘双喜 唐启朝
清河区(1人):杨克威
城关中心幼儿园(3人):崔光学 杜 娟 黄菊香
附件2:
2020—2021学年度交流教师合格人员名单
城关镇(15人):
王大水 董娟娟 赵家菊 李 云 李维玲 周 勇 陈兴雁 从 梦
张 龙 刘建峰 徐 清 张朝群 陈小松 刘 琼 张敏敏
武安镇(14人):
姚 艳 郑 杨 王南师 何晓文 陈 辉 王梦凡 黄忠道
何 俊 张贤华 张 松 魏青青 陈楚全 李 飞 付显虎
九集镇(15人):
金 成 邓怀菊 王丽君 秦华东 杨 艳 韩芳芳 查家宽
朱 琳 郭 明 闫伟强 孙芸芸 鲁 红 卢 莉 卢华东 李天军
李庙镇(4人):郑路垚 王莹莹 查满星 彭梦雅
长坪镇(1人):叶海波
板桥镇(6人):秦 艳 孙理艳 王晓华 杨金香 张美晴 宋德儒
巡检镇(9人):
赵世俭 郑海明 罗永玲 彭春梅 崔乾春 陈玉英 冯祖荣 朱云凤 李 秦
东巩镇 (7人):
胡诗蕊 赖 倩 王小虎 吴嫣芸 聂文静 李永杰 曾晓琴
肖堰镇 (7人):
熊 莹 郑妮娜 刘 波 都晓峰 喻佳美 郭 杉 都启合
清河区 (5人):
毛晓雁 王贞贞 张 燕 郑定元 熊春煦
第二实验中学( 1人):徐 群
县实验小学(1人):张家琴
城关中心幼儿园(4人):王 萍 张 艳 刘 艳 吴海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