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南教党组〔2021〕36号
各镇(区)教育党总支,中小学(幼儿园)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党总支及二级单位党支部:
中秋、国庆节日将至,为进一步强化纠治“四风”工作,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干部教师节前教育提醒,组织传达学习省纪委监委近期公开通报曝光的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和市县纪委相关工作要求及相关典型情况通报,对节假日期间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报告、早纠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教师廉洁自律、不踩纪律“红线”。
2、做好节假日政务值守工作,班子成员要带班,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有重大紧急情况及时上报。
3、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区来漳返漳人员,及时上报和监控;落实晨、午、晚检,建立缺课学生追踪登记;督促12岁以上学生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好室内通风、消杀工作,防治秋冬季传染病。
4、做好安全工作,节假日前开展交通、防溺水、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5、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督促学校在建工程进度,确保按期完工。
6、做好学校卫生工作,节假日前要开展大扫除,做到“干干净净”过节。
7、做好适龄儿童、少年控辍保学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及时配送教材,确保正常教学。
8、加强师生宣传教育,开展明查暗访,落实“双减”工作。
二、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遵规守纪、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带动党风政风和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2、节假日不得公务接待、使用公车,若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的应提前报备。
3、时刻注意维护教师、教育形象,不得在公众场所“带彩”娱乐、参与赌博,不得酒后驾车。
三、廉洁要求
1、各学校(单位)不得滥发津补贴;不得公款购买名贵特产。
2、党员干部教师不得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螃蟹卡”“月饼票”等,不得违规吃喝、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不得“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3、不得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4、因疫情原因,提倡就地过节,不到中高风险区旅游和走亲访友。
国庆、中秋节假日期间,县教育局将组织专班开展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予以公开通报曝光,决不姑息迁就。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问题突出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特别是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照要求开展宣传教育和节前提醒的;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对本校本单位存在严重问题不能及时发现的,对问题线索查处不及时,处理明显存在“失之以宽,失之以软”,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进行追责问责,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中共南漳县教育局党组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