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教育系统2022年度清廉学校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教发〔2022〕12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教育系统2022年度清廉学校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3月1日
2022年度清廉学校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系统开展三清三廉三督导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清廉学校”建设,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净化教育生态,创办人民满意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三清三廉三督导”活动和作风建设为着力点,扎实开展“清廉学校”建设,从党员干部、教职工、学生三个层面,打造政风清明、校风清净、教风清正、学风清新的教育政治生态,促进南漳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清廉学校”建设活动,在全县教育系统形成“崇清敬廉”风尚,干部教师作风更加过硬,廉洁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活动、教育管理有机融合。
三、工作重点
1、全面启动“三清三廉三督导 要留清气润学校”活动,以“一区三线十校”为龙头辐射全县中小学,营造浓厚清廉学校建设氛围。
2、为学校党组织配齐纪检干部,加强廉政监督。
3、加强作风和师德师风建设,重点开展工作日饮酒、体罚侮辱学生问题专项整治。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3月)
1、宣传动员。各地各校要将“三清三廉三督导”作为今年清廉学校建设的工作重点,结合学校常规工作积极谋划,制定计划,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营造氛围。各地各校要将清廉学校建设与学校文化建设有机结合,突出“三清三廉三督导”主题,充分利用橱窗报栏、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调动广大党员、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
3、成立工作专班。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将“清廉学校”建设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二)深入实施阶段(2022年4月至2022年10月)
1、分层推进活动开展。各学校(单位)要按照班子成员、教师、学生三个层次形成系列化和序列化,深入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工作。结合作风建设“奋进年”“支部主题党日”“党史学习教育”“师德活动月”,庆“六·一”等活动,围绕“学、讲、谈、考”等环节,丰富活动载体,结合单位实际开展特色活动,将“清廉学校”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2、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各地各校要及时发现和培育典型,树立一批富有特色的示范教师、示范学校,广泛宣传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一区三线十校”要充分发挥示范点引领作用,努力打造“清廉学校”样板工程。
3、加强纪检监督。每个党支部都要配备纪检委员,每名纪检委员都要发挥作用,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监督,对学校评先表模都要签字把关,凡是学校上报的评先表模材料必须由纪检委员签字确认,教育局表彰的先进典型必须由行政监察股签出明确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
4、要认真落实工作日饮酒、体罚侮辱学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教育局将对酒后进课堂、酒后进办公室、酒后驾车,以及体罚侮辱学生行为进行明查暗访,从快从严处理。
(三)总结表彰阶段(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
11月,教育局将组织专班对全县各学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对活动组织得力、富有特色、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活动开展情况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先进个人和典型经验进行广泛宣传和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部署并落实相关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行使主体责任,切实形成“一校一品”、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和特色。
(二)注重活动实效。各地各校要将开展“清廉学校”建设活动与当前重点工作统筹起来,与“八比八争”活动结合起来,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科学安排,协调推进。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公职人员拓展,从集中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开展集中性教育活动,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洁风险防控,建立红点预警机制,推进清廉学校教育常态化、精准化、长效化。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地各单位要把握时间节点,结合学校实际按时保质开展各项活动。教育局将采取随机抽查、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地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切实为“清廉学校”建设活动有效开展提供纪律保障。各单位要把党员干部、教师、学生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各项工作、提高成绩的巨大力量,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检验活动成效。
各地各单位请于11月5日前将2022年度“清廉学校”建设工作总结上报教育局行政监察股。要求:电子稿传QQ:1059588527,纸质需盖单位公章(镇区以镇为单位汇总上报,县直学校以校为单位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