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22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政教督〔2022〕1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
现将《南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22年度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3月4日
南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22年度工作要点
2022年,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各级《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通过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全力推动南漳教育督导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1、围绕《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规定的督导事项,以落实全县教育工作年度目标为主体,紧扣教育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突出“五项管理”、“双减”、安全卫生和教育教学管理,进一步完善挂牌督导内容。
2、组织责任区督学常态开展挂牌督导活动,统筹安排责任区督学参加中小学校综合督导评估、教学常规考核、优质均衡发展监测工作。
3、按照责任区督学培训计划,定期开展督学培训。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分批安排督导人员参加提高培训。
4、加强责任督学管理,开展“2022年度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先进单位”、“优秀责任区督学”、“优秀督导员”评选工作。
5、进一步完善督导政策,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督导质量,巩固“全国中小学校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创建成果。
二、有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6、按照评估规划进度,对标对表开展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摸底调研,对标对表形成“校校达标”的“一校一案”,“项项达标”的“一项一案”,确定建设项目、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形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2年度推进方案,并按照方案逐项落实。
三、聚力实施教育工作目标考核
7、做好市政府对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查漏补缺,梳理问题,整改到位。收集印证资料,装盒归档。
8、启动县政府对镇(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印发《对镇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制定《对镇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选定试点学校,稳步推进落实。
9、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工作清单和负面清单。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局相关股室,加强过程督办,提高工作实效。
10、贯彻落实省、市《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实施方案》。稳步有序推进落实“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
11、继续牵头抓好“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责任目标考核。围绕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的考核指标体系和工作方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聚力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推动南漳教育高质量发展。
12、实施全县中小学校长工作实绩考核。指导各学校编制、审核并公示2022年度《学校工作计划》,发挥责任区督学在审核中的关键作用。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综合管理先进单位”表彰提名指标体系,在原提取“教职工测评、绩、奖惩增(减)分”三项成绩基础上,增加提取“教学常规考核”和“教学质量评价”两项成绩。
四、接续落实“双减”工作督导
13、认真抓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即“双减”)专项督导,推动“双减”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充分发挥责任区督学作用,针对“双减”开展经常性督导,确保“双减”工作年底取得实效。
五、扎实开展办园行为评估
14、根据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规划,完成第一轮幼儿园办园行为评估工作,确保辖区内每所幼儿园至少接受一次督导评估,促进幼儿园保育保教水平提升。
六、全力落实各级专项督导
15、完成国家、省、市开展的大班额治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回头看”等专项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