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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漳县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委托培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年05月31日 浏览量:547 来源: 南漳县教育局 作者: 【字体:

       南教发〔2022〕45 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单位):

《南漳县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委托培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备案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漳县教育局      中共南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漳县财政局         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31日

 

 

 


南漳县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委托培养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新时代我县农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解决农村小学教师“进不来”“留不住”“教不好”等问题,实现农村教师队伍本土化、年轻化、专业化目标,确保农村小学教师队伍稳定,逐步提高农村小学教育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小学全科教师及公办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工作指导意见》(鄂教师〔2017〕5号)《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鄂教师〔2021〕1号)《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南漳县人民政府政校合作框架协议》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定向委托培养一批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基础知识宽厚、专业技能扎实、综合素质较高,胜任多门学科教学的本土乡村小学全科教师,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农村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从2022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委托襄阳职业技术学院为我县定向培养150名南漳县本土农村小学全科教师(以下简称委培生),每年委培计划50人。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统一管理,参照教师培养计划开设课程,单独办班。委培生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专业为小学教育,学制为三年。

三、委培生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教师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长期从事农村小学教育事业。

(二)户籍在南漳县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三)参加当年国家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成绩达到委培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被委培学校正式录取。

(四)相貌端庄,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五)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且体检合格。

(六)无违法犯罪和不诚信记录。

四、相关政策及要求

(一)委培生三年培养费由县财政分年度纳入预算统筹解决。具体办法为:委培生先自行支付培养费(培养费即在高校就读期间每年按标准收取的学费),毕业并按照委培协议定向就业后,县财政分三年据实拨补返还培养费。

(二)委培生在高校就读期间三年的书本费、住宿费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由聘用学校分年度予以返还。

(三)委培生在高校就读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国家资助政策,奖学金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并尽量予以倾斜。

(四)委培生在校就读期间,服从培养要求,不得转学校或转专业。在校就读期间认真学习,按期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

(五)委培生岗前实习和毕业后服务地点为南漳县各农村小学。通过岗前考试合格且受聘于南漳县农村学校的委培生最低服务年限为六年,三年内个人不得申请调动,六年内个人不得辞职、改行,在最低服务期内受到开除处分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县教育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全额追退政府和学校负担的费用,并将事实记录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六)委培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得脱产攻读本科及以上学历,但可在职攻读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操作程序

(一)委培高校负责申报委培班招生计划,并纳入高考统一招生管理。

(二)高考结束后,由委培高校和我县普通高中共同对考生进行政策宣传,引导有意向的考生填报南漳县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志愿(以下简称定向委培意向生),并填写《农村教师定向培养志愿表》,该志愿表报县教育局备案。

(三)委培高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及填报志愿情况,按照国家规定的普通高考招生程序统一录取,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四)定向委培意向生正式录取入学后,与县教育局、委培高校签订三方委培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三方签订协议后,由委培高校单独编班统一集中学习。

(五)委培高校按照规定计划授完全部课程,按照普通高校毕业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发放国家认可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六)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等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对按期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委培生进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七)通过岗前考试考核合格的委培生,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到农村小学工作。

(八)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等部门根据委培生选定的岗位,统一办理档案迁移、聘用、入编、工资定级等相关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委托培养,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也是我县大力推进乡村振兴的具体体现,更是县委、县政府落实全面加强新时代我县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精心组织,加强沟通,密切合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展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等工作,下设办公室,由教育局负责日常事务。

(二)各普通高中要站在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高度,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和支持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鼓励优秀人才积极投身农村教育事业。

(三)县教育局联合县人社局、县委编办根据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空缺情况,提出岗位需求计划,并在就业年度预留空缺编制,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县财政局将委培生培养费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并在委培生参教后分年度据实拨付返还培养费。农村聘用学校将委培生的费用编入部门预算,并按要求及时兑付。

(五)委培高校要严格按规定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围绕培养优秀教师和未来教育家的目标,结合基础教育和农村学校实际,制订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科学设置课程,创新培养模式,确保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