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2022年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二级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2021至2022学年度即将结束,为切实做好2022年暑期工作,根据《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放假时间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为2022年7月2日至8月31日,9月1日开学;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放假时间为7月9日至8月31日,9月1日开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放假时间安排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
各地各校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放假时间,并向县教育局报备。
二、做好假期相关工作
(一)认真做好质量检测及开学准备
1、抓好本学期煞尾工作。各地各学校要精心组织好期末考试、阅卷、成绩分析,以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做好循环教材的回收、登记、入柜工作。对照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研究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做好综合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2、做好新学年开学准备。及早筹划秋季开学工作,制订新学年各项工作计划,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教师到位、学生到位、教材到位工作。
(二)切实加强暑期安全工作
1、抓实安全宣传教育。各校放假前,要集中开展一次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水用电安全、食品安全、防溺水、防电信诈骗、反邪教及预防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等内容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严防发生溺水等安全事故。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制发《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加强家校联系,将湖北省教育厅发布的《幼儿园暑假安全温馨提示》(附件1)和《中小学暑假安全温馨提示》(附件2)发至每名学生家长,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学生的安全监护职责。
2、抓细学校设施安全。各校要组织力量,放假前对校园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尤其要对库房、财务室、计算机教室、多媒体室、图书室、仪器药品保管室等重点区域的防火、防盗措施进行全面彻底检查,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假期中间,要加强门卫管理和值班值守,及时发现学校的校舍及设施存在的隐患。充分利用暑假进行校舍维修和改造,全面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应急工作机制,健全暑期安全工作台账,做好汛期极端天气造成的地质灾害和其他安全隐患防范和应对,进一步提高学校自身的安全防护能力。
3、做好在建工程安全。凡有建设项目的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抓好在建项目建设,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建设质量。要加强工地安全监督管理,及时消除施工带来的安全隐患。对于建设工地,要采取设置防护网(栏)隔离、安全警示牌提示、限制通行等措施,做到万无一失。
(三)强化常态疫情防控措施。坚持“多病同防、多病共防”,提升师生健康意识和防控能力。一是加大校园管控力度,校外人员非必须不进入。严格落实进入“审批制”和“四必措施”。二是强化师生健康排查,引导师生“非必须不外出”,假期中不出国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探亲、度假,尽量不出县、不出市,提高防控意识,少扎堆、不聚集。建立师生假期身体健康和行程动态台账,秋季开学前三天内完成师生健康状况和假期行程排查登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报备。三是持续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开学前要对校园环境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整治和消杀,不留死角,以干净、整洁、卫生的校园环境迎接师生返校。
(四)持续巩固“双减”成果。县教育局职成教育股及镇(区)中心学校要及时牵头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不得组织学科类培训的有关规定,加大对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校外培训广告、违规收费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引导家长支持、配合“双减”要求,慎重、理性选择假期校外非学科类培训。各地各校可根据实际,按照《襄阳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自主开展暑期校内托管服务。
(五)科学安排暑假生活
1、各校要根据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部署,结合实际开展线上线下家访,及时掌握学生假期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加强家庭劳动教育和体育锻炼;要规范作业布置,控制各学科假期作业总量,积极引导学生利用假期开展主题阅读、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主题鲜明的假期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担当和责任意识;要持续关注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和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假期生活,督导各方做好中小学生的假期看护工作。暑期学校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夏令营、培训等团体活动的,必须提前向县教育局报告,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举行。
2、各地各校要在保证教师正常休假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抓好各类集中培训及校本培训,确保培训实效。
三、严格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各校要做好假期政务值班值守工作,要严格执行领导外出报备制度、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重大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如遇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地方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对迟报、漏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督学、校长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故需离漳外出的必须提前书面向教育局请假,经局领导批准备案后,方可外出。
镇(区)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在6月30日前,将暑期值班安排报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人:张家军,电话:5235868。值班安排须注明值班电话、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值班电话必须确保24小时有人接听。县教育局将随机抽查各校假期值班情况并视情况通报。
附件:1、幼儿园暑假安全温馨提示
2、中小学暑假安全温馨提示
南漳县教育局
2022年6月22日
附件1:
幼儿园暑假安全温馨提示
尊敬的家长:
2022年暑假即将到来,我们制定了幼儿安全事项的工作提示,请您仔细阅读,教育、引导和陪伴孩子们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的假期。
1.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请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做好体温监测,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
2.引导孩子讲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共用毛巾、杯子,勤洗手,不随意用手揉眼睛。
3.保持室内清洁、干燥,定期通风换气,不随意把室外不清洁、未消毒的物品带入室内,垃圾分类投放。
4.不让孩子食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饮食,少吃冰冻饮食,不暴饮暴食,少吃高盐、高糖、油炸、熏制食品。
5.引导孩子适当锻炼身体,增强体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6.孩子应时刻在家长的视线与监管范围内,不把孩子单独留在室里、车内,不让孩子在无成年人陪同情况下外出活动。
7.不让孩子独自或结伴到马路边、水边、建筑工地等危险区域玩耍,防止交通、溺水等事故。
8.做好家庭阳台、平台等区域的安全防护。教育孩子不向楼下抛东西,不攀爬阳台、门窗或其他高处,谨防摔伤、坠落。
9.及时排查家中电线、燃气管道、电器、刀具及其他器械安全,防止触电、烫伤、煤气中毒、器械伤害等事故。
10.将易燃、易爆、易碎、有毒、锋利或其他对孩子身心有不良影响的玩具、物品保管好,不让孩子接触。教育孩子不随意把东西放进嘴、耳、鼻、眼中,不随意把东西套在头上和脖子上。
11.家中药品妥善放置,不让孩子随意触碰。不让孩子沉迷手机等电子产品。
12.教育孩子与小朋友友好相处。外出时,和孩子一起遵守交通规则、乘车规则,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孩子不逗打猫、狗等动物。
13.教育孩子不让其他人看、触摸、拍摄自己的隐私部位。
14.教育孩子不接受陌生人的食物、礼物,不把家庭信息告诉陌生人,被陌生人强迫带走时大声呼救并跑向人群密集处,与家人走散时应留在原地不动或向警察求助。
15.教育孩子熟知自己的姓名、园名、家庭住址及家长的姓名、电话、单位,遇到意外会求助,会表达清楚。
16.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要求,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请以实际行动予以支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幼儿园
2022 年 月 日
附件2:
中小学暑假安全温馨提示
尊敬的家长:
2022年暑假即将到来,我们制定了学生安全事项的工作提示,请您仔细阅读,教育、引导和陪伴孩子们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的假期。
一、做好防疫健康
1.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请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做好体温监测,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行为习惯。讲究个人卫生,垃圾分类投放。
2.不吃“三无”食品,不吃未清洗干净的食物,不喝生水。少吃高盐、高糖、油炸、熏制食品。
3.确保孩子充足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
4.选择安全运动项目,坚持适当体育锻炼,保持良好的、充沛的精力。
二、严防溺水事故
5.不在江河湖塘等水边、亲水平台、工地水坑等区域玩耍、嬉闹。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不在江河湖塘边洗手、洗东西、抓鱼虾、抓青蛙等。
6.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7.发现同伴溺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盲目手拉手或下水施救。
三、确保出行安全
8.关注天气预报及安全预警信息,学习安全知识,出行前采取必要防范措施。不在暴雨、雷电等天气环境和易发泥石流、滑坡、塌方等地质灾害环境逗留、玩耍。孩子外出时,家长要知晓去向、内容、同伴和返回时间,加强安全提醒。
9.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到公共场所首先关注安全出口,讲秩序、不拥挤,服从指挥,避免踩踏。
10.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不坐超速、超载、酒驾、毒驾、疲劳驾的车辆,不坐三轮车、农用车等无客运资质的车辆,不顺搭陌生人的车辆。
四、平安快乐度假
11.正确使用电、气,做好家庭消防安全。
12.不欺凌他人,不抽烟、喝酒、打牌、吸毒,不参与迷信、邪教、传销等活动,不沉迷手机、网络,不去网吧、酒吧以及歌舞娱乐场所,自觉抵制色情、暴力游戏。
13.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不轻信网络信息,不传播谣言,不与陌生网友见面。
14.根据国家“双减”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含线下和线上)。请以实际行动予以支持,指导孩子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切实减轻培训负担。
15.倡导文明风尚,注意亲子沟通,多与亲朋好友交流,积极参加健康的文体活动、志愿服务及其他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
小学(中学)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