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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漳县“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员培训的通知

2018年06月05日 浏览量:555 来源: 南漳教育信息网 作者: 【字体: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2018年度南漳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集中培训项目的通知》(南教发〔2018〕30号)精神,决定开展南漳县“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教师系统”)管理员培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县各镇(区)中心学校师训干部、中小学及幼儿园(含民办)“教师系统”管理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因受场地、设备、微机数量及网速的限制,为确保培训的效果,培训分4批进行,每批次培训1天。

培训批次及时间

学员

人数

参 训 人 员

培训

地点

第1批:6月12日

42

肖堰  东巩 巡检 清河

县徐庶学校 县第二实验中学

 城关中心幼儿园

卞和小学

第2批:6月13日

38

李庙、长坪、薛坪、板桥

县一中  县二中 县高级中学

县职教中心 县实验中学 

县实验小学

卞和小学

第3批:6月14日

45

九集 武安镇

卞和小学

第4批:6月15日

45

城关

卞和小学

合     计

170

 

 

 

三、培训内容

1、《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教师管理信息化的意见》诠释;

2、湖北省教师管理系统指标字典解读;

3、湖北省教师管理系统应用培训;

4、“教师系统”实践操作培训。

四、培训目标

按照《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紧扣“准”“新”“用”,认真做好教师信息采集、核准、更新工作,切实推进教师系统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的应用,确保“教师系统”安全、有效、可持续运行。

五、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免培训费、资料费,城区以外的参训对象统一安排食宿,由教育局培训专项经费支付。参训学员的差旅费由各派出学校按照有关规定报销。

六、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教师管理信息工作,确保“教师系统”安全、有效、可持续运行,确定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强者担任管理员。管理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2、各单位要确保参训学员如期参加培训。

3、参训学员要自觉遵守培训纪律和“八项规定”,确保自已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有条件的可自带笔记本电脑。

七、食宿地点

鑫源大酒店,地址:南漳卞和北路151-2号(技术监督局旁),电话:0710-5665999。

八、作息时间:

08:00-08:30签到;

08:30-12:00培训;

12:00-14:00午休;

14:00-17:30培训。

温馨提示:请参训学员自带饮用水杯。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