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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漳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06月23日 浏览量:567 来源: 南漳教育信息网 作者: 【字体:

 

南政教督〔2018〕 5号

 

各幼儿园(学校):

现将《南漳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南漳县教育局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南漳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为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加强和改进对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7号)《湖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鄂政督〔2018〕3号)和我县学前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对象

督导评估的对象是全县为3-6岁儿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公、民办幼儿园(学校)(以下简称幼儿园)。

二、评估周期

全县幼儿园评估以5年为周期,每5年开展一轮,第一轮时间为2018至2022年。每年至少评估20%。

三、评估内容

督导评估以《幼儿园工作规程》为基本依据,主要内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

四、评估方式

督导评估主要采取现场观察、问卷调查、座谈访谈、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等方式进行,各类印证资料将以图片、文字等方式在“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中呈现。

五、评估程序

1、印发通知。每年2月底以前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向幼儿园发出书面督导评估通知,并向社会公示。

2、开展自评。幼儿园在接到督导评估通知后,按照《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与要点》开展自评,每年3月底以前将自评报告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3、实地督评。每年4月份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成督评组,对幼儿园上报的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并对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实地督导评估。

4、结果反馈。实地评估结束时,督评组向被评估的幼儿园口头反馈督导评估意见,听取幼儿园的说明和申辩,并向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交评估报告。

5、整改复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督评组报告、幼儿园自评报告等形成督导意见书,发送幼儿园。幼儿园根据督导意见书,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每年5月20日前按要求将整改情况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督评组每年6月25日前将最后认定结果上传至“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

6、形成报告。7月底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形成年度督导评估报告,上报县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六、结果认定

评估总分值为1000分,评估结束后,“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自带指标权重)会根据评估结论自动形成四种评估结果:950分以上为“优秀”,850分—950分为“良好”,750分—850分为“合格”,75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当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七、结果运用

1、为切实减轻幼儿园负担,凡当年参加办园行为评估的幼儿园,年度年检时参考办园行为评估得分认定等次,不达标的幼儿园须整改合格后方能参加年检活动。

2、办园行为评估周期内依据评估得分认定“三级幼儿园、二级幼儿园、一级幼儿园”。评估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等次的幼儿园授予“县级示范幼儿园”荣誉称号,并推荐申报“市级示范幼儿园、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周期内出现“一票否决”事项的,直接取消所定等级。

3、对已认定的省、市级示范幼儿园,办园行为评估结果为“良好”以下且一年整改期内仍不达标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省、市级示范幼儿园资格。

4、办园行为评估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公立幼儿园,按一定分值纳入园长年度工作实绩考核。

5、办园行为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幼儿园,经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在评估周期内取消已获得普惠性幼儿园资格,也不得纳入普惠性幼儿园申报对象。

6、凡拒不接受办园行为评估的幼儿园,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取消其办园资格。

八、评估要求

(一)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是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与质量的迫切需要,是坚持依法办学、从严治教的迫切需要,也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迫切需要,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把评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二)加强领导,成立专班。县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及镇(区)中心学校督学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抽调督导办、基础教育科、安全办、工会办、教研室等相关人员及责任督学、镇(区)中心学校幼教专干、公办园骨干教师组建评估专班。

(三)认真筹备,务求实效。各幼儿园收到评估通知后,要熟悉评估标准,查漏补缺,做好档案印证资料收集与归类,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如实上报各类材料和数据。

其它文件中相关规定与本文件相冲突的以本文件为准。

 

附件:1、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与要点

      2、2018至2022年南漳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规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