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工作动态>文件通知

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国培计划”项目县——南漳县项目实施三年规划》的通知

2018年11月13日 浏览量:465 来源: 南漳教育信息网 作者: 【字体:

南教发〔2018〕80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学校、幼儿园,相关科室(单位):

现将《“国培计划”项目县—南漳县项目实施三年规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10月23日    

 

“国培计划”项目县—南漳县项目实施三年规划

(2018—2020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培训指南的通知》(教师厅〔2016〕1号)、《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8〕3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现状与长远发展目标,特制定本规划。

一、培训范围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和公(民)办幼儿园教师全员参与,部分实施项目分学科、分镇(区)、分学校协同参与,参训对象按照全县制定的教师培训周期规划统筹安排。

二、承训机构

省级以上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办公室(省“项目办”)具体统筹协调,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简称继教网)给予网络支持,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湖北省幼儿教师培训中心、汉江师范学院、湖北文理学院等培训机构及高等院校协助实施,南漳县教育局具体实施。

三、培训项目及对象

(一)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项目

参训对象为县学科教研员、学科工作坊坊主、培训团队参训人员、南漳名师、学科带头人、身体健康且具有提升专业发展能力的一线优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送教下乡培训项目

参训对象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和公(民)办幼儿园教师。

(三)网络研修项目

实施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教师工作坊等各类培训项目,参训对象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和公(民)办幼儿园教师。

(四)乡村教师访名校项目

1、乡村教师省外访名校。参训对象为镇(区)中小学各学科骨干教师。

2、特岗教师培训。参训对象为近几年招录的新机制教师。

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专题培训。参训对象为乡村中小学德育主任、道德与法治学科骨干教师及班主任。

4、中小学骨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研修。参训对象为乡村中小学各学科骨干教师。

5、乡村幼儿教师访名校。参训对象为乡村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骨干教师。

6、乡村幼儿园保育员专题培训。参训对象为乡村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员。

7、乡村幼儿教师教育技能专题培训。参训对象为乡村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

(五)乡村校(园)长培训项目

参训对象为乡村中小学校长、镇(区)中心学校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德育副校长、教学副校长,乡村中心幼儿园教学园长、公(民)办幼儿园园长。

四、培训方式

(一)集中培训

主要针对乡村教师(幼儿园教师)培训团队研修者、乡村教师(幼儿园教师)访名校相关学科骨干教师、乡村中小学校长(园长)、“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素质提高工程”项目参训对象进行的培训。

(二)送教下乡

省级专家巡回讲学由项目县承训单位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湖北省幼儿教师培训中心负责。县级送教下乡由县教研室负责实施,原则上同一镇区(或片区)同一学科每年送培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2天,确保送教下乡培训取得实效。

2018-2019学年度县级送教学科:初中语文、数学、历史、音乐,小学数学、道德与法治、音乐。申报省级送教学科:初中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美术,小学语文、道德与法治、体育,幼儿园五大领域全科。

2019-2020学年度县级送教学科:初中英语、物理、道德与法治、美术,小学语文、科学、美术。申报省级送教学科:初中数学、化学、地理、音乐,小学数学、科学、音乐,幼儿园五大领域全科。

2020-2021学年度县级送教学科:初中地理、化学、生物、体育,小学英语、体育、综合实践。申报省级送教学科:初中英语、物理、生物、体育,小学英语、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幼儿园五大领域全科。

(三)网络研修

针对参训对象采取网络主题引领研修,在岗提炼研修、校本研修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模式,围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和“以学为本的有效教学能力提升”主题,优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怎么教”和“教什么”,实现边学边练、学用结合,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送教下乡工作专班

在“国培计划”项目县—南漳县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送教下乡工作专班。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刘爱民同志兼任专班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县教研室负责送教下乡活动的整体安排,并具体实施送教下乡活动;县电教站负责送教下乡电教设备的提供、活动内容的录制,对送教下乡培训生成性资源进行有效加工,纳入本地资源库,在网上进行推广供教师利用;教师工作科(继教中心)负责协调相关工作,计财科负责划拨培训经费并监管经费使用。

(二)整合我县教师培训资源

大力加强县级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县级培训机构主阵地的功能作用,把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整合到县教研室,在县教研室建立教师发展中心,实现研训一体化,最大限度地发挥继教、教研、电教在教师教育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三)加强县级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按照培训者与乡村教师比不低于1:30的比例建立县级培训团队,依托县级培训团队,整合县外专家资源,充分利用全省示范院校、一线名师、省市培训机构师资队伍资源,通过组织骨干教师参加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培训,打造我县培训师资团队,为“国培计划”项目县教师培训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证。

(四)落实“国培计划”项目县县级配套经费

一是充分用好省教育厅项目提供的项目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加强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和审计工作。二是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中提出的“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要求,切实保障教师培训所需经费。积极争取县财政落实教师培训经费的有关政策,确保区域整体试点项目教师培训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完善与培训院校、远程培训机构沟通协调机制

县教师发展中心要定期与高校(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湖北文理学院)、远程培训机构(继教网)的联系,充分发挥高校、远程培训机构智囊团作用,共商教师培训团队培训工作;利用高校和远程培训机构专家资源壮大送教下乡团队,优化送教团队结构,丰富送教下乡内容和形式;邀请高校和远程培训机构专家,深入镇(区)中小学,强化校本研修和网络研修指导力度。

(六)加强对“国培计划”项目县工作的管理

一是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机构、学校、管理人员和培训者等各方职责,确保各个环节落到实处。二是做好对培训机构、送培团队和参与学校的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三是进一步加强教师继续教育考核管理,把教师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与骨干教师评选、教师晋职及评先表模等挂钩,提高教师参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建立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把“国培计划”项目县教师培训工作同镇(区)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纳入各地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