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配2020年度教育宣传用稿任务的通知
南教办〔2020〕2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工作,更好地反映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进程中的新成绩与新举措,现将2020年度教育宣传用稿任务分配(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县各地各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全县教育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夯实责任,突出抓好疫情防控、主题宣传、典型报道、舆情应对等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全县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突出重点,提升水平
一是做好防疫宣传。各地各校要积极宣传疫情防控有关政策、防治知识、防护措施,挖掘疫情防控中的典型经验、先进人物事迹等,引导广大师生增强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汇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正能量。
二是做好主题宣传。紧紧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突出年初确定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重点工作,选好题材,创新视点,呈现亮点,开展好主题宣传,努力打造一批效果好、影响大的宣传品牌。
三是做好典型报道。善于发现、深入挖掘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先进典型、优秀实践工作经验,生动反映优秀师生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实质,充分展示新时期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学生的良好风貌,不断提振教育改革发展信心。
四是做好舆情应对。常态监测与本地教育相关的舆情信息,密切关注舆情动态,扎实做好舆情采集、研判、处置、上报等工作,加强舆论正面引导,及时妥善回应公众关切,将各种不良影响降至最低,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三、强化考核,确保实效
为深入推进教育宣传工作,局办公室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每月对各校(园)、各单位用稿情况进行一次统计,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年终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绩效挂钩,并作为年度教育宣传工作优胜单位和优秀个人评选的重要依据。
各学校(幼儿园)、二级单位通讯员如有调整,请及时报局办公室备案。联系电话:5235868。
附件:1、2020年镇(区)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幼儿园)教育宣传用稿任务分配表
2020年7月10日